12月14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發布通知,要求做好《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 (以下簡稱《規范》)實施工作。通知表示,《規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統籌做好轄區內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技 術改造和生豬產品供應工作。對實施技術改造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加強監督檢 查,避免改造期間出現產品質量安全和安全生產問題。加強日常監督執法,嚴厲打 擊私屠濫宰等違法違規行為。
據了解,這是我國畜禽屠宰領域首部質量管理規范,目的是為加強生豬屠宰管 理,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通知,《規范》已于2023年9月12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規范》是從事生豬屠宰活動應遵循的基本準則和要求,對保障生 豬產品質量安全、維護生物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對促進行業提檔升級、健康發展具 有重要意義。

▲遼寧沈陽某公司生豬屠宰生產線(資料圖)
按照《規范》規定,2024年1月1日前已依法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書的生豬屠宰 廠(場),均應于2025年12月31日前達到《規范》要求;至2026年1月1日仍未達 到《規范》要求的,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 罰。2024年1月1日起新建(含原址重建、遷址新建)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申 請生豬定點屠宰證書應當滿足《規范》對于廠房、設施設備、工藝、人員等方面的 具體要求,投產后應當全面達到《規范》要求。
非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
不得設立小型生豬屠宰場點
通知指出,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建立屠宰質量管理專家庫,按照要求開展 檢查,做到科學公正、尺度一致。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要建立部級屠宰質量管 理專家庫,承擔部級檢查工作。
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實施《規范》情況的首次檢查,應由省級農業農村主 管部門統一組織。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分階段、分批次對轄區內所有生豬定點 屠宰廠(場)進行全面檢查、逐項評定。對于已取得部級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示范 單位稱號的生豬定點屠宰廠,首次檢查可根據實際情況,僅審查其自查報告,不進 行現場檢查。對于2024年1月1日起新建(含原址重建、遷址新建)的生豬定點屠宰 廠(場),應在其投產6個月內完成首次檢查。
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在首次檢查結論確認后20個工作日內公開檢查結果。 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要優化完善全國畜禽屠宰行業管理系統,實現檢查結果與 檢疫出證系統相互關聯,提升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精準化管理水平。
此外,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要求,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統籌做好轄區內生豬 定點屠宰廠(場)技術改造和生豬產品供應工作。對實施技術改造的生豬定點屠宰 廠(場)加強監督檢查,避免改造期間出現產品質量安全和安全生產問題。加強日 常監督執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違規行為。確需保留小型生豬屠宰場點的省 份,應在2025年年底前出臺小型生豬屠宰場點管理辦法,明確設立條件和質量管理 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予以清理。非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不得設立 小型生豬屠宰場點。
延伸閱讀——
《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
出臺有何背景?主要內容有哪些?
據了解,9月12日,農業農村部發布《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是我國畜禽 屠宰領域首部質量管理規范。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負責人曾就《規范》有關內容 答問。
關于《規范》出臺的背景,該負責人表示,我國是豬肉生產消費大國,為進一 步規范生豬屠宰活動,2021年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重點強化質量管理要 求,特別新增了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生豬應當遵守國家規定的生豬屠宰質量 管理規范的規定。為貫徹落實條例,切實保障生豬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農村部組織 制定了《規范》。在制定過程中,曾多次開展實地調研、專題研討、征求地方農業 農村部門和社會意見,并赴生豬屠宰企業進行實地驗證,反復研究修改,確保《規 范》的科學性和可執行性。
據該負責人介紹,《規范》包括總則、機構與人員、廠房與設施設備、宰前管 理、屠宰過程管理、檢驗檢疫、產品出廠管理、追溯與召回、委托管理、質量監督 與記錄管理以及附則,共十一章八十條。
一是明確質量管理制度建設要求。規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當按照《規 范》要求建立質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供應商評價、進廠(場)查驗登記、待 宰靜養、肉品品質檢驗、產品儲存、產品出廠(場)記錄、產品召回、無害化處 理、現場巡查、屠宰信息報送、屠宰設備管理等制度。
二是明確質量安全責任和人員要求。規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主要負責人全 面負責本廠(場)生豬產品質量安全。要求設立質量管理部門,確定質量安全負責 人,明確其崗位職責和能力要求,并對獸醫衛生檢驗人員配置數量、技能、健康狀 況等方面作出具體要求。
三是明確廠房和設施設備要求。規定了環境、布局等要求,細化了待宰間、隔 離間、屠宰間、檢驗室等基本功能區以及屠宰、清洗消毒、無害化處理等配套設施 設備的配置要求。明確規定不得使用現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規定的淘汰 類生產工藝裝備。
四是明確屠宰管理操作要求。宰前管理方面,主要規范了生豬供應商評價、進 廠(場)查驗登記、停食靜養、分圈管理、待宰巡查、清洗消毒等活動。屠宰過程 管理方面,主要規范了屠宰工藝、崗位操作、衛生控制、設備管理、化學品管理、安全生產、疫情排查報告和應急管理等活動。檢驗檢疫方面,主要規范了檢疫申 報、協助檢疫、宰前檢驗、宰后檢驗、實驗室檢驗以及無害化處理等活動。
五是明確配套管理要求。包括產品出廠管理、追溯與召回、委托管理、質量監 督與記錄管理等內容。
對于不遵守《規范》的行為,相關法規有何規定?該負責人表示,《規范》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新開辦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遵守并達到《規 范》各項要求。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生豬 不遵守《規范》的,農業農村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警告、罰款、責令 停業整頓、吊銷生豬定點屠宰證書等行政處罰。


